接了一个哈萨克斯坦客户的40尺高柜的订单,从来没有试过这么麻烦,让我充分感受到了"面包不会从天上掉下来"的道理。
一开始,客户对订购的型号、数量、价格、付款方式都很快确定下来了,通常这是一笔生意中最难搞掂的。正当我以为一切都将顺利无忧的进行时,客户开始发一份合同过来让我们签,于是修改合同、沟通理解、确定、互寄合同原件,用了将近20天的时间。合同终于搞定了,松了一口气,然后客户突然又说要添加合同附件,有关银行资料的SWIFT CODE,收货人资料都必须写上去。于是又折腾了一个多星期。
客户终于把定金打过来了,心里那个激动啊,一对汇款水单和我们的银行资料,收款人写的是我们公司名而不是原来规定的私人帐户(由于我们没有出口权,公司帐户不能收外币,所以必须用私人帐户收款)。于是通知客户去到银行修改收款人姓名。客户回复我说他们的银行必须收到我们银行的REQUEST才可以修改,虽然这个规定很奇怪,但我还是让我们银行发了,圣诞节发的,他们银行二十九号收到了,但是因为假期原因,客户1/13号才能向他们银行咨询到已经收到我们的REQUEST。但是客户非常生气的告诉我,事情糟透了,因为我们银行的REQUEST 说我们没办法领到这笔款,所以现在没办法改收款人名称。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,我们确实因为户名不符没法收到这笔款啊,现在按他们的要求发了REQUEST却反而不可以改了。
客户要求我们把货款打回给他。我们请银行退钱,银行说不是由我们申请,是由汇款行向他们提出申请退款才能退。我很无奈的跟客户说了,虽然客户答应马上去申请,但是这下又不知道要等多少天。看来春节前出货是不可能了。唉,第一次遇到这种因两地的金融体制不一、沟通不良造成的问题,真是麻烦。不过吃一堑、长一智了。